国家林草局规范长期科研基地管理 作者:孙鹏 刘烜孜 发布时间:2019-02-21 16:57:22 信息来源: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量:
本报讯 记者孙鹏 通讯员刘烜孜报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《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办法》,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管理,提升长期科研基地建设水平,充分发挥长期科研基地的基础和战略作用。
长期科研基地是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,国家林草局鼓励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建立省级长期科研基地,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强科技创新,建立长期科研基地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申报国家林草局长期科研基地单位应具备的条件:土地权属清晰,能够确保长期稳定使用。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连续5年以上,并具有可发展利用的土地空间。具备支撑开展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和场地设施。拥有学科配置合理、梯队层次分明、专业能力强、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,以及比较先进或者实用性强的科技成果。具有保存科学研究试验材料和科研基地完整性的能力。申报单位应当编制10年以上长期科研基地建设规划,明确长期科研基地四至、面积及建设内容和目标,并向归口管理单位提出建设申请,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筛选后,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。
《办法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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